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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转发:关于做好高风险区来(返)永吉人员管控的公告

    2020-05-11 0

    510日,舒兰市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。根据目前防控工作需要,经永吉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现就进一步做好高风险区来()永吉人员管控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公告如下:

    一、有423日后舒兰市来(返)永人员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乡镇 、社区(村屯)报告,自觉配合落实隔离管控措施,如有发热、咳嗽、乏力等症状要立即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科 ,电话64222705 ,并免费做核酸检测。

    二 、对510日后舒兰市来()永吉人员 ,一律实行“集中隔离14+居家单独隔离7天”的隔离措施,并按照要求做核酸检测。

    三 、对423日至59日舒兰市来()永吉人员,实行“居家隔离14天”的隔离措施,并按照要求做核酸检测。          

    四 、对423日后与舒兰市来(返)永吉人员有接触史的非密接人员,建议自我居家隔离14天 ,做好个人防护 ,不到人员密集场所,不聚餐 、不聚集。每天监测体温,如有发热等症状,及时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科 ,电话64222705,并免费做核酸检测。   

    五、各社区(村屯), 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于51216时前完成辖区内舒兰市来()永人员的摸底排查、登记工作 ,确保不漏一人 ,不落一户。

    六 、各党政机关 、企事业单位 、学校、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及养老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登记 ,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舒兰市情况,以及舒兰市人员来永吉情况,并主动向所在地的社区(村屯)报告 。

    七、各类住宿服务机构不得接待舒兰市来永住宿人员,并及时将有关人员信息向所在社区报告。

    八、民营医院、个体诊所及村卫生室不允许收治发热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病人,如发现发热等症状病人要立即报告属地乡镇卫生院。对有发热等症状的病人 ,不执行隔离措施,不及时报告,造成后果的,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。本公告发布前接诊的发热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病人,如实报告不予追究责任,不如实报告,一经发现加重处罚。

    九、各药店必须如实登记购买抗病毒药 、抗消炎药 、退热药 、感冒药人员信息,并将信息及时报告主管部门,不按规定登记报告的 ,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。

    欢迎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疫情防控,如发现近期来自或曾到过有关高风险区的人员,可拨打64235218进行举报。 

    永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

   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  20205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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